导读
为落实存量发展,营造立体城市,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石景山区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地下空间开发条件评估、地下空间开发规模测算、地下空间专项设施规划、试点单元街区控规引导以及项目管控实施等方面开展规划研究,打造石景山区高质量的城市更新空间、高效率的公共交通系统、高品质的公共服务空间及高标准的基础设施系统。
规划背景
石景山区位于长安街西延长线,是北京六个主城区之一,是中心城西部门户。目前地下空间的主要问题在于布局分散且不均匀,功能利用单一,未形成复合化发展趋势。同时石景山区在发展过程中逐渐面临着土地资源紧张,建设规模指标紧缺的发展困境。亟需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布局,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发展结构。因此科学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增强地下空间与地面建设之间的有机联系,是优化石景山区空间格局、促进石景山区集约发展、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必要措施。
项目思路
本规划研究提出四个一体化策略,通过地下空间与公共空间一体化、与公共交通一体化、与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构建多维、安全、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地下空间系统。
通过对石景山区地下空间的利用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划分石景山区的可开发区域,测算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合理规模。在明确地下空间开发正负面清单的基础上,系统规划地下市政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等设施的功能布局与各系统竖向分层,有序开发、协同管控。结合城市更新用地及项目,对老旧小区以及老旧厂房进行合理规划,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市政、公共停车、地下便民服务设施等公益设施。在街区控规层面上,传导分区规划要求,结合控规编制对示范区提出管控指标与管控措施。
规划亮点
综合评估,明确开发“天花板”
对石景山区地下空间进行全面详细的调研,明确现状利用水平与存在问题。通过对地形限制、水文地质与地下水位分析,对地下空间地质条件适宜性进行评估,结合绿色低影响开发理念,从工程地质安全性、地上城市建设条件两个方面出发,将规划范围划分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三类管控区。
管控区划分
科学合理,多方法结合测规模
为了使规划成果更具科学性,在编制专项规划前,结合更新用地预测法、人均规模预测法、分项设施预测法三种方法,综合预测得出石景山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合理规模以及人均地下空间面积。
地下空间规模测算方法
四位一体,开展专项设施规划
地下空间与公共空间一体化,激发城市活力
“以点串线”,开展地下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通过对城市地下综合体、地下商业服务设施以及地下社会服务设施的提升,拓展和延伸城市功能,使地下空间与地上公共空间功能相协调,承接城市地面公共功能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构成
地下空间与公共交通一体化,构建交通网络
地下交通设施规划方面,逐步形成以地下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以地铁车站和枢纽为重要节点、以公共停车为补充的模式,注重地铁和周边项目地下空间的联合开发,形成有机的交通网络服务体系,缓解石景山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效果图示意(图片来源于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城市设计方案)
地下空间与市政设施一体化,优化城市环境
合理规划和建设市政管网,形成干、支线分层次相结合的枝状或网络状系统,与已建成的直埋市政走廊相互补充和衔接,实现区内各重点功能组团互联互通,提高市政管网系统整体服务能力和安全水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垃圾收集站、污水处理厂等市政邻避设施进行地下化建设,以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对地面环境的不利影响,节省运行费用。
地下空间与城市更新一体化,盘活地下空间
在城市更新区,鼓励因地制宜建设文化体育、停车服务、医疗养老、便民服务、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积极利用消极空间,盘活存量地下空间,充分利用小区周边开敞空间,开发地下公共停车设施,解决周边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老旧厂房重视土地的立体开发,灵活处理改造空间,增加土地复合利用功能,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实现用地的提质增效,引入商业、办公、文化、创意等各类设施,实现内涵式增长。
精细管控,编制街区控规引导
在专项规划基础上,将石景山区西部正在编制控规的街区作为地下空间示范区,依据控规编制要求,对街区地下空间的平面、竖向进行规划布局,制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分区管控要求,落位地下市政设施;结合街区现状工程规模、布局与规划人口分布,科学测算人防设施需求量,确定人防建设指标,与防灾规划充分结合;对预留的轨道站点进行了详细设计,制定了TOD一体化地下微中心方案;并编制了街区指引地下空间附加图则,将地下空间规划方案落实到控规地块上,确保了规划方案落地实施的可行性。
示范区TOD一体化设计效果图(图片来源于新首钢园区两站一区间一体化概念方案设计)
规划实施
制定行动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分期分步实施。为保证规划方案的可实施性,按照“先建预留,后建对接”的原则,根据轨道建设及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难度,按照“近期、远期”的实施阶段,制定地下空间实施项目库。
针对新建地下空间,提出地下商业空间布局应与区域商业配置及发展趋势相协调,坚持地上地下一体化,宜与周边建筑物相互连通等要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应结合站点向外延伸的慢行系统尽可能增加出入口数量等原则。针对已建地下空间,提出应摸清存量资源,分类指导实际工作,优先补充公共服务缺口,加强地下空间防灾安全,加强地下互连互通,加强“风、水、电”设施改造等原则。
在地下空间权属管理引导方面,规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要求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新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并完善了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提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等要求,明确应参照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配置相关规定执行。
本内容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提供
来源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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