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促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盐城景山中学全体教师携手家长共同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家长学法引导向
学校通过班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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