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投资、低风险、高回报
心动不?
在现实生活中都希望小投资获得大回报
这是人之常情
但石景山阿sir们忍不住“拍了拍你”
要擦亮眼睛捂紧口袋
因为集资、洗钱等经济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今天是
第十二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为切实守好国家和百姓的“钱袋子”
石景山公安分局在辖区内广泛开展
“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主题活动
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现场有没有你吧
▲14日,八角街道、八角派出所联合北方工业大学举办“主动防范电信诈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还同步开展了北方工业大学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海报原创作品展。
▲15日,在八角北路文化广场活动现场,民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品。
通过主题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接下来,别闭眼睛,让我们继续看看阿sir们为大家准备的“葵花宝典”吧!
什么是非法集资?
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非法集资的七种常见类型
一、P2P类非法集资
若涉及非法设立资金池、非法充当担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又不具有金融机构的合法资质的P2P平台就是非法集资。
二、收藏类非法集资
“连号币(连体钞、纪念币),只要***元,升值潜力无限……”这样的宣传背后,就有可能存在着非法集资的陷阱。
三、期货类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注册公司假冒正规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利用虚假网站平台,宣传诱骗不明真相群众开户入金投资,通过修改数据、操纵价格涨跌来骗取高额的手续费和客户损失。
四、教育类非法集资
两个模式最常见:一是预付费经营模式,学员须一次性预交一定的学费,或购买课时套餐,交的钱越多,赠送的课时越多,甚至承诺到期返还本金;二是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推出教育培训等相关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五、民间借贷类非法集资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满足这四个条件,就有可能是非法集资。
六、种植类非法集资
以种植、养殖项目投资为名向大众吸揽资金,不法分子在当地主打“快速致富”的宣传口号,而投资项目往往都在相隔万里的异地。其所谓的林木转让合同、委托管护等合同,不过是不法分子自导自演的障眼法。
七、私募类非法集资
对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以托管基金、托管投资、产业投资名义,高息向群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股权投资基金零风险、高收益,这也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常用套路
一:画饼造势吸引注意
首先,集资者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投资者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集资者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投资者眼球。
二:先给甜头招引投资
为了让你多投钱,不法分子在初期往往会如期足额给出“分红”,让你感受到这个投资是靠谱的和真实的,是能够实实在在拿到钱的,实际上这些钱都是靠借新还旧,甚至就是你自己投资的钱,根本不可能持续。他的目的就是让你加大投资,放长线,钓大鱼。
三:通过熟人打动引诱
不法分子就是抓住老年人的抱团意识和从众心理,一些老年人看到认识的熟人也投了,还赚了,往往忍不住也参与进去,这就是中了他们的圈套,往往一个案件里的受害人都是存在某种关系,亲戚、朋友、邻居等,甚至有些不法分子通过“认亲”的形式与老人拉近关系,导致被骗。
四:虚假宣传迷惑公众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集资者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五:混淆偷换投资概念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识破口诀:四看三思等一夜三查两问一增强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看看企业除了营业执照,是不是还取得了金融牌照,只有经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才有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资格。
二看宣传内容:是不是暗示“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
三看经营模式:查一查项目真实性、问一问资金投向等等。
四看参与群体:是不是面向老年人居多。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这些产品和市场行情;
二思:产品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投资类宣传推销,特别是催促抓紧抢购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深思熟虑,可以考虑拖延一晚再做决定,避免一时头脑发热,追悔莫及。
三查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就涉嫌非法集资;二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三是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两问
一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问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考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二是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问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一增强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高息诱惑,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防范非法集资顺口溜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不可行。
投资不能太大意,高额返利要当心。
网帖不能当证明,资产背景莫轻信。
宣传不能看数据,公司实况要查询。
熟友不能不当心,合不合法要弄清。
转账不能私对私,无凭无据理不明。
被骗不能怕出丑,收集证据再报警。
闹事不能当出路,依法维权最可信。
来源:石警官
编辑: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石小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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