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2万元!

龙文区出台医疗机构、药店和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哨点”奖励规定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药店和社区(村居)的“哨点”作用,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出台《龙文区医疗机构、药店和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哨点”奖励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奖励对象

龙文区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和社区(村居)。

二、奖励条件

1.凡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可疑人员,督促其转诊,并按要求上报(诊所、卫生所室、门诊部上报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上报区卫健局),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

2.凡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码,发现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重点人员,提醒督促其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线索,所发现的可疑人员,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

3.凡药店严格落实购买“四类”药品登记,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可疑人员,提醒督促其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向社区上报线索,服药人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

4.凡社区(村居)通过自排自查发现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重点人员,提醒督促其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及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并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线索,所发现的可疑人员,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

符合以上条件、提供线索属实的奖励2万元,并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标兵”荣誉。

三、奖励认定

(一)同一线索涉及多人提供,给予第一位提供者奖励;

(二)提供线索的人要对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上报联系电话

1.步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碧湖)。

2.景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蓝田、蓝田开发区)。

3.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郭坑中心卫生院。

5.龙文区卫健局。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效,随疫情防控政策适时调整,对提供线索者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漳州市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11月15日

来源/龙文融媒

编辑/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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