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或将面临元行政处罚封面新闻记者喻言近日,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景山路一家生鲜超市因涉嫌在疫情期间恶意涨价,接到了璧山区市场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面临行政处罚元。前几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超市的蔬菜在疫情期间卖得比平时贵,涉嫌在疫情期间恶意涨价。接到举报后,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后,我们发现这家超市销售的土豆、圆白菜、油麦、圆萝卜4种蔬菜,进销差价率较本轮疫情发生前分别提高26.7%、47.8%、65.0%、67.3%。”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了解,在疫情期间,该家超市货主主要从双福国际农贸城、璧山鸡冠石鲜活农产品中转站及农村散户处购进蔬菜进行销售,在运输、人工、储存等方面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所经营的土豆、圆白菜、油麦、圆萝卜的进销差价却明显增加。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超市售卖的蔬菜价格进行执法检查在成本增加不大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部分蔬菜销售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或将面临元行政处罚。璧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疫情期间,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相关市场主体,如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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