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保证中小律所的生存
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科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今天是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成立15年庆典的喜庆之日,同时是余尘主任组织京西律师探讨中小律师发展的论坛。很荣幸来参加这次活动!再次感谢合达所的全体同仁,也感谢余尘主任的邀请!
简单介绍一下,我叫黄科,是年取得律师资格,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一直在房山区智远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为房山区律师行业协会会长、政协北京市房山区第九届委员、智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是房山区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组负责人之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我在郊区房山执业20多年,亲眼目睹房山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及目前存在的各种困惑。
据资料记载并考查,房山区的律师事所改制是从年开始的,最早律所的性质是合作所,后来才改成合伙所的。年8月12日,房山区成了北京市太行律师事务所,这是房山区第一个合作制律所,当时也是房山最大的一个律所(后来在年改为合伙所),太行律所的主任刘德诸也曾是房山区第一届律师协会的会长,也是我的老前辈、好老师。截止去年年底,房山区这个最早的合伙所因某种原因注销了,一个经营长达30年的律所说注销就注销,可惜!也可叹!为什么注销?我进行过反思:中小型律所的发展,不光是靠管理理念,还要靠职业环境、利益分配、律所文化,以及律师的价值取向、原始合伙人的经营理念及人才后续培养等等相关联的。
近十多年来,房山区的律所发展突飞猛进,年房山区刚刚成立律师协会的时候,当时本区律师事务所有就只有10家,律师共计不足90人。而截止今年4月底,房山区律所共计有72家(其中50家个人所),执业律师名(大部分是从市中心转所到房山的)。
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科
就以上情况的存在,我仅凭执业经验及浅薄的知识分析在郊区中小型所的发展困境如下:
第一、中小型律所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
律所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成正比的。律所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当地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情况,尤其是中小型律所。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小型所在郊区县存在的较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不发达地区执业的律师仍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要业务,较少涉及证券法律事务、金融投资、兼并收购、知识产权等新兴诉讼非诉业务;当地经济的发展决定着律师所的发展。目前,郊区所在整体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案源极少,收入较低,这是郊区中小型所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第二、当前中小型所面临的压力较大,存在同行之间不正当的竞争,同时在郊区受法律咨询公司等等非律师的团体的影响较大。
就是我们律师行业,尤其中小所律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尤其在郊区律所体现得非常明显。不正当竞争导致律师很廉价。还有一个因素,有一些法律咨询公司非常多,拿房山区来讲,房山区成立的法律咨询公司有家,律所只有才72家,法律咨询公司是律所的8倍。甚至有好多的法律咨询公司直接打电话到律所谈合作。这是一个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了这些中小律师所没有依靠,只能外部寻求合作,因为他们要生存,他们也要挣钱养家糊口。
第三、律师所的合伙属性及律所成立的门槛较低,导致个人所小型合伙所成立的数量突飞猛进。
依据《律师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个人所或合伙所的条件不高,一个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只要想成立律所就能注册的。在郊区,个人律所发展讯速的一个直原因是利益冲突问题,比如拿房山来说,一个所的律师接了原告的委托以后,被告不能再找本所的其它任何律师。这种现象的存在,对于一个所的分裂或个人所的出现,不只是管理不到位,利益分配不到位或律师的执业技能的问题了。实际上这种个人律所无限的增加,也是目前律师行业存在的一大困惑。
针对以上的发言,在今天的论坛石景山区司法局师文辉副局长也在,我希望同行律所能协同各区司法局,推进法律共同体的建设,公检法司等机构能对中小律师所提供一些保护和支撑,这是一个很实际问题。目前处在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前提下,能不能在执业环境的改善方面,各区的律师协会能解决一些问题,希望同仁多呼吁,领导多关心,共同努力,首先能保证中小律所的生存和律师的生存问题,这也是我的一个思路或者是建议。
(以上内容根据京西律师发展论坛主旨发言录音整理,已经作者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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