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都是一年元的租金,现在让我们花12万买一个车位,我们觉得不合适,别的小区正常车位才5万左右,三期属于经济适用房,我们都是低收入群体,这个价格太高了!
——买这个房子才花了20多万,现在要12万一个车位,我们业主不同意!这完全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
——从法律上说没问题,车位产权人家可以随意处置,买卖自愿,不能道德绑架。再说你们买经济适应房20多万,贫困户都养着车,我们花万买房子13万一个车位的说什么了。
——把车卖了坐地铁,让车位一个都卖不出去,等着破产吧,这个时候业主们要心齐,最后这个公司快没钱了经营不下去了就开始租了。
——能买得起车、养得起车,却买不起车位?
——我的东西想卖就卖,想租就租,有什么问题!?
上周五,位于李沧区唐山路的御景山庄三期突然爆发了冲突:业主有家难回!原来是元/年的车位租赁费,突然被中止了,负二层地下个车位被法院判给了施工单位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御景山庄地下停车规范化管理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年和年下发的《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执字第号》、年7月5日下发的《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限期履行通知书()李执字第号》等判决的裁定,我方已经合法取得了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37号御景山庄综合楼一栋以及御景山庄地下停车场等的永久使用权。
即日起,我们将对地下停车场进行安全整修的巡查工作,请车主在本通知书公示7天内(7月17日16:00前)携带原始地下停车位租金收据,到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车辆登记、交接、剩余租金退返及车位等事宜。未进行登记的车辆将无法进入停车场。
8月5日10:00起,我们将对停车场局部进行安全整修,届时没有签订车位购买合同的车辆将无法进出地下停车场,请车主将车辆移至其他安全位置停放。感谢您对本工作的配合与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我方有权追究自年7月5日下发的《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限期履行通知书()李执字第号》公告下发后至今的相关违法侵权单位及个的法律责任。
并附有人民法院相关裁决、执行书、限期履行通知书,中启胶建通过法律判决获得了御景山庄三期地下车位使用权,现在车位要只售不租。
业主们诉说着委屈:
地下车位已经使用9年了,钱交给物业,一个月元,一年元,我们每年都这样交,现在突然说不租了,只售不租!
我们现在所有业主不希望买车位,没有要买的,也买不起,我们现在的诉求就是:只租不买!
12万才使用20年,每个月还要交50元管理费,太贵了!
从以前每年只要出元的租赁费,到现在要花12万购买一个车位,并且每年还要交元车位管理费,业主们一下子确实难以接受,但对于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来说,地下车位属于我司资产,我们有权利决定出售并定价。至于后续会不会有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我们只能静静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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