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人询问过我,他说自己在丰台开公司,公司年纳税额过百万,想咨询我如何落户北京,我当时还以为要问公司如何立户呢,结果是听说有商人落户,来问一下自己是否可以申请。最近又来了一个询问商人落户的,我不知道大家是从哪里看到这个旧政策的。
商人落户是二十年前发布的政策了,已经被停止执行了!一个被停止的政策,大家就不要继续盼望了。因为当时一同发布的了三个政策,商人落户只是其中之一,所以政策上的有效期是写“有效”,但是投资开办私营企业的落户政策确实被停止执行了。
商人落户,全称是《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年09月27日印发的通知。
因为商人落户发布于20年前,所以政策中落户条件现在来看非常宽松。商人落户条件:
一、申请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常住户口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
2、北京有房(在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3、没有犯罪记录;
4、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万元;
5、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90%以上。
二、入户申请人申请第四条所列地区以外的区、县常住户口的:
应当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下列条件:
1、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40万元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总和达到万元;
2、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
虽然是已经被停止的政策,但也能看出来为什么很多公司招聘是对于户口有限制要求,因为在京企业为北京人提更多的就业机会,是有政策优待的,当时的北京户口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北京积分落户其中一项纳税指标,近三年申请人个人的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加2分。而当时公司年纳税在40万以上,就可以申请。而且政策规定中写到了落户区域,其中写到的崇文、宣武区都被合并了,现在北京是城六区了,不是城八区。
政策内容与现实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异,很多人即使察觉到了,可能还抱着侥幸心理,想要用更简单的方式来落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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