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区房源燕保京原家园等6个公租房项目套房源开展配租,本次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6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燕保·京原家园

远洋沁山水

京西景园

南宫嘉园

嘉安南街10号院

邵家坡公租房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的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家庭具有优先配租资格的石景山区京籍轮候家庭(备案编号GLH、GX开头)。

(二)登记时间

年9月21日9:30至年9月29日17:00。特别提示:1.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2.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完成后本次登记结果自动失效。3.年龄认定时间为截止登记结束之日(年9月29日)。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

3、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4、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选房顺序号将根据意向登记结果和分组规则进行确认。5、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已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四)分组及排序规则

1.本次配租共计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按照第一组家庭在前,第二组家庭在后的顺序进行选房。第一组: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且满足大病或重残优先条件;80周岁(含)以上家庭;拥有3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第二组:除第一组家庭外,其他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满60周岁(含)但不满80周岁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拥有2孩(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见义勇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家庭。

2.相同分组及套型的家庭按照以下原则排序:1)按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2)备案日期相同的,按备案时点排序(登记编号小的在前,大的在后)。

(五)选房顺序公示

此次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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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景山区住建委编辑: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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